加入收藏  |  设为首页  |  联系我们
新闻中心
公司新闻
活动信息
时事热点
媒体关注
 
产业基地: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区B区中兴四路9号
电    话:023-47667999
传    真:023-47600710
业务部:023-47600700
邮    箱:tq@cqwanhao.com
网    址:www.cqwanhao.com
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: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 媒体关注

玻璃幕墙结构胶保质期10年 委员痛批“是对资源的浪费”

发表时间:2012-01-04    来源:不详    浏览次数:4131
10月11日,市政协委员开展“本市高层建筑及玻璃幕墙的安全情况”专项视察座谈会。新民网记者 袁蓉 北京西路回传

  【新民网·独家报道】玻璃幕墙虽有自重轻等优点,但是存在质量保证期和使用寿命短等缺点,设计年限为25年,结构胶保质期10年,这是新民网记者10月11日从市政协委员“本市高层建筑及玻璃幕墙的安全情况”专项视察座谈会上获悉的信息。对此,市政协委员郑韶认为,这是对资源的浪费,应该从源头控制,建立严格的审批管理体系。

 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黄永平在座谈会上表示,近几年,玻璃幕墙建筑大量涌现。玻璃幕墙虽有自重轻、透明美观、隔热节能等优点,但也存在着诸如光污染严重、降噪效果较差、质量保证期和使用寿命短(设计年限25年,其中结构胶保质期10年)、安全维护成本大等不容忽视的缺点。

  政协委员屠海鸣“一针见血”地表示,开发商会“钟情”玻璃幕墙的原因,在于其自重轻故打桩少、可提高容积率、工期短等优势。

  对此,市政协委员郑韶认为,相对于外滩的百年建筑,玻璃幕墙建筑的寿命实在有点短,“10年就要修,25年就要改建,这是对资源的浪费”。郑韶认为,管理玻璃幕墙建筑,就需要加强源头控制,建立严格的审批管理体系,限制建设单位随意采用玻璃幕墙。而关于的玻璃幕墙管理的规定都是基础性规定,“需要抓紧时间操作,早些建立维修基金等问题”。


关闭窗口】 【打印本页】 【收藏页面
  友情链接:
Copyright (c) 2011 - 2016 重庆天旗实业有限公司-万豪胶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:渝ICP备13003510号-2